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0]2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全省工作大局,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动落实,为实现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
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动议、方案选择、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决策方式、公布形式等环节预先作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并严格实施。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定期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的记录和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和方法。 完善政府立法听证、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项目,更多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和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机制,选择1-2部省政府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推进政府立法“立、改、废”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省政府法制办、立法项目相关起草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