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甲流感办〔2009〕34号)
各市、县、自治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卫生厅直属各医疗机构,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和中秋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我省的暴发流行,保障全省广大群众和外来游客的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国庆中秋前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狠抓落实
当前正值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关键时期,国庆和中秋假期即将来临,假期期间将有大量国内外游客来我省旅游度假,同时我省出岛旅游的人数也将明显增加,特别是当前我省部分学校仍有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发生,学生集体放假返家和长假后返校都给防控工作增加了难度,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市县、各相关部门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放假思想不放松,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部署,特别是卫生、旅游、教育、检疫、交通、文体等部门要结合长假特点,对发热门诊、学校、口岸、旅行团队、宾馆酒店、网吧等重点部位,以及流感样病例、学生、游客、口岸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重点防控部署,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做好节前、节间和节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细化防控措施,把握重点环节,防止疫情在我省暴发流行各市县、各部门要在坚持和完善“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策略的基础上,按照“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原则,进一步完善防控预案,细化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
第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1、32号)文件精神抓好工作落实,重点组织抓好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诊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报告工作,特别是做好重症病人的诊治工作,防止出现死亡病例。
第二,各级旅游部门要组织制定好本部门的防控工作预案,重点落实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国庆节前要组织对各旅行社负责人、导游、主要景区及宾馆酒店相关人员开展一次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政策等相关知识培训工作,使每位导游和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等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职责,知晓防控措施,熟悉防控程序,凡有流感样症状者均禁止上岗服务;二是要求各旅行社、宾馆酒店应配备体温计和一次性口罩,免费提供给有流感样症状的旅客使用;三是实行“谁接团、谁带团、谁负责”制度,导游接团时要对国内外旅客讲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政策,要主动询问游客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对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游客或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游客,应提醒其暂时不宜参团。四是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现个别游客出现流感样症状时,应为其戴上口罩,由导游引导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暂停其旅游活动,劝其返回原籍居家观察治疗。如发现发热超过38.5℃以上或病情较重的流感样症状者,导游要迅速向旅行社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将患者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如果确诊为甲流H1N1流感,同团成员均做为密切接触者停止旅游活动,在进行适当的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如戴上口罩)返回原籍居家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