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高端文化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把文化人才建设工程纳入全省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落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人才评价认证体系,建立全省文化人才信息库,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领军型、复合型高端文化人才。继续实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文化人才培养基地,采取学习培训、项目扶持、实践锻炼等多种跟踪培养方式,重点抓好中青年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更多大师级人才的涌现。开阔用人视野,扩大选人范围,发现并培养一批乡土艺术家、民间艺术传人、文化经纪人等特殊文化人才。加大各类高端文化人才和急需紧缺文化人才的引进力度,将引进海外高端文化人才纳入“湖北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享受同等待遇。每年面向省内外引进一批财经、新媒体技术、创意策划、经纪营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领域。健全省级荣誉制度和青年文化人才表彰制度,评选表彰“楚天艺术家”和“湖北青年十大文化杰出人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奖代投、以奖代补的机制,对获得国家级大奖的各类文化产品和作者给予重奖。积极探索和改革文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推行文化企业的绩效工资制或年薪制,采取技术、成果入股等形式,将贡献与收入挂钩,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长效机制。打破体制、身份界限,把体制外人才纳入人才工作服务对象,积极探索有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方式,在职称评定、政府奖励、项目扶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支持体制外人才参与重大文化工程和项目。
高度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选派有专长的大学生到基层从事文化工作。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配齐配强专职宣传委员,企业、高校要健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机构、充实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干部的成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基层文化队伍的稳定。制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规划,5年内将全省基层文化骨干基本轮训一次。建立专兼结合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注重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从增强国家文化安全、提高区域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的战略高度,像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文化建设,像重视经济体制改革一样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像重视维护人民群众经济权益一样重视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文化发展观,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查考核。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宣传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新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各级人大要加强文化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推动文化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各级政府要制定规划、推进改革、完善政策、增加投入。各级政协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文化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要建立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文化建设工作目标考评细则。要把文化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各地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省委、省政府定期对各地文化建设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各地党委、政府要对本地文化建设工作和文化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