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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

  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按照公益性、基本性、便利性、均等性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社会积极参与,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探索建立高等院校、省市文化单位对口支援县(市、区)繁荣发展基层文化的机制。逐步将中央和省级主要党报党刊订阅纳入公益性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做好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电影放映车的配送和利用工作。积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以及“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发展繁荣乡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广场文化等。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以及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

  保护利用文化遗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重视优秀历史文化的研究与发掘,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在推进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过程中,突出城市文化内涵,切实保护优秀历史文化建筑、遗址、革命旧址及文物。加强三峡工程湖北库区、南水北调工程丹江口库区、熊家冢墓、屈家岭文化遗址等文物保护,建设好辛亥革命博物馆、中山舰旅游区、盘龙城遗址保护等工程。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和传习所。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制定繁荣发展全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规划。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发特色文化资源,鼓励、支持和引导各地依托自身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精品创作、工艺品制作等文化项目,逐步形成“一县一品”,推动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和经济优势。

  (九)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积极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以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为依据,研究制定“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抓紧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着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传输、新型文化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支持发展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等,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服务,为各种便携显示终端提供内容服务。加快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实施双向数字化改造,实现传输网络的升级换代。充分利用我省科教文化富集和通讯发达的优势,加快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教育等方面的融合与互动,不断催生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拓展文化产业空间。

  做强做大文化企业。大力推动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省广电总台、知音传媒集团等整合重组省内相关资源,鼓励和支持到省外开展兼并、联合和重组,尽快壮大规模、提高集约化水平。大力推动全省广电网络整合,加快组建全省一网、模数转换、双向互动、统一运营的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支持湖北省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做大做强。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导、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扶持和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推动以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主的文化“走出去”。加大文化企业上市力度,力争有4家左右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培育和引进一批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加快发展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形成2家总资产和销售收入双过百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3至5家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骨干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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