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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


  大力发展新兴媒体。努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等。加大对以荆楚网为龙头的新闻网站建设力度,力争两年迈进全国省级重点新闻网站第一方阵。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推进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上网工程,推动数字出版、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快湖北精品文化数字化工程。强化网上舆情研判和引导,壮大网络评论员队伍。提高网络管理装备技术水平,完善互联网管理基础数据库。成立省级网络文化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协调网络建设、运用与管理,引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努力提高对外传播能力。支持中央、境外新闻媒体驻鄂单位的工作,支持中央新闻网站办好湖北频道。继续推进采访线工程建设,加强对境外媒体记者的服务和管理。促进省属主流媒体与中央媒体、境外媒体合作,抓好主流媒体境外落地工作,建设对外传播基地。积极开展版权国际贸易,努力扩大荆楚文化影响。以武汉国际杂技节、武当国际武术节、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等为载体,定期组织大型宣传推介活动,着力彰显湖北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对外传播格局。

  (七)实施文艺精品打造工程。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研究制定涵盖各文艺门类的中长期创作生产规划和年度创作生产计划。按照系列化、项目化、品牌化的要求,围绕重大题材、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发掘湖北特色文化资源,建立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

  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建立重大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项目科学策划、论证、筛选和扶持机制。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屈原文艺奖”为主要抓手,充分利用湖北特色文化资源,抓好影视剧、长篇小说、动漫、舞台剧、广播剧、歌曲等精品生产,大力支持文学、戏剧、音乐、美术、杂技等优势文艺门类。整合资源,拓展领域,延伸链条,到“十二五”期末,推出50项具备国家水准、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湖北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重点文艺精品。高度重视网络文艺作品创作。培育文艺创作生产主体,着力扶持重点国有文艺单位,大力发展社会文艺创作生产机构,鼓励设立知名文艺家创作室和流动工作站。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多出精品力作。

  切实加强文艺精品推广营销。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提高优秀文艺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市场营销,组织好文艺精品的首发、首映、首演及展演、展播、展映、展出活动,提高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加快文艺精品的产业化、普及化、市场化步伐。

  (八)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利用。对全省公共文化设施进行普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建设好省广播电视基地、省图书馆新馆、荆楚文化名人园等重要文化工程,充分发挥省、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的示范辐射作用。继续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工程。积极建设数字图书馆等网络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和社区居民自办文化。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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