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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
(2009年11月11日 鄂发〔2009〕3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实现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文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产业支撑,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我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积淀厚重、文化人才荟萃、科教优势突出,具备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系列有利条件。近年来,全省上下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文明风尚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文化建设成就显著。面对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形势以及全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特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新要求,面对现代传播技术广泛应用的新变化,面对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面对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日益交融并相互促进的新趋势,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先进的理念、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政策、更得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指导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遵循文化发展规律、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文化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着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做强做大文化产业,着力构建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运用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和手段,用抓工程的理念和思路,推动文化与经济、科技、教育、旅游等领域的融合,激活文化创造力,增强文化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走出一条文化科学发展之路,为顺利实施“两圈一带”战略,为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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