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政字〔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成效逐步显现。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21个县(市、区)及相关企业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节能目标考核情况:宁晋县、巨鹿县、沙河市、邢台县、任县为先进等次;桥西区、新河县、桥东区、南和县、柏乡县、隆尧县、平乡县、大曹庄管委会、清河县、开发区、内邱县、广宗县、临城县、威县、临西县、南宫市为完成等次。
二、减排目标考核情况:沙河市、宁晋县、邢台县、内邱县、桥西区为先进等次,南宫市、隆尧县、柏乡县、清河县、任县、临城县、平乡县、巨鹿县、大曹庄管委会、开发区、桥东区、南和县、新河县、威县、临西县、广宗县为完成等次。
三、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情况: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为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
四、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情况: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迎新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为节能减排先进企业。
五、市“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情况:桥西区钢办水源地敏感区、隆尧县建材区、威县工艺瓷砖生产区、临城建材焦化区、清河县洗绒业密集区、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邢台鑫磊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南宫华澳皮毛有限公司、河北吉泰特钢有限公司(桥东)为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市政府决定:对节能考核得分排序位居前列的宁晋县、巨鹿县、沙河市、邢台县、任县政府授予“2008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县(市)”称号,颁发奖牌,分别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减排考核先进等次的沙河市、宁晋县、邢台县、内邱县、桥西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减排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颁发奖牌,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对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授予“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先进的5家企业授予“2008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分别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市“双三十”节能减排考核先进的5个区和5家企业授予“2008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