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世纪广场及火车站广场东、南片区实施拆迁改造的公告
(政字〔2009〕16号)
为改变邢台市城市面貌,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邢台市城市品位,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战略部署,邢台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新世纪广场片区,火车站广场东、南片区实施拆迁改造,特公告如下:
一、改造范围
新世纪广场片区。新华北路以东,西门里街以南,顺德路以西,中兴东大街以北范围。
火车站广场东片区。车站街以东,转运街以南(不含车站街李家巷三栋回迁楼),新华北路以西,大通街以北(含商业宾馆)范围。
火车站广场南片区。车站南路以东,新华北路西侧运通小区以西,大通街以南纵深100-200米范围。
二、拆迁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拆迁。
三、拆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