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意见
(邢政〔2009〕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河北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方案》(冀政〔2006〕110号)精神,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自2007年初开始启动,经过两年多的积极工作,各县(市、区)《基层农业技术体系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由省政府批复备案,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为加快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公益性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科学考评体系,创新农技推广方式,通过边改革、边建设、边服务,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科技支撑。
二、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实施方案的落实
(一)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能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其承担的公益职能主要是:参与制订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组织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与强制性检验;组织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组织农业公共信息及培训教育服务;组织对农作物进行病虫害、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组织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以及饲料、兽药、畜禽养殖管理;组织对水生动植物疫病监测、预报和水生动植物防疫及控制扑灭;组织护林防火、生态公益林管护及野生动植物和森林、湿地资源的保护;组织协调农机作业及作业质量监督,组织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管理;组织协调水资源管理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工作,维护农村饮水安全,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