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科(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党群工作。
(三)发展计划科
研究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的设置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计划项目集中受理、综合平衡、经费配置并提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年度预算意见;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考核、分析;归口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专项经费、科普经费等有关费用;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级科学事业费的预、决算,对科学事业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研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负责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审、立项和管理;负责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申报及管理;指导、推动市属科研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
(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研究制定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工业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查,并对立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申报上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监督及统计分析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工业科技进步,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五)农村科技科
研究制定全市依靠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编制农业科技及农业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及计划,负责农业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查,并对立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申报上级相关科技计划并负责其实施监督及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考核和对“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的申报和年度考核;负责承担省、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申报与实施;指导农村科技产业的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负责交通科技扶贫项目及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科技适用人才培训工作。
(六)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科
研究制定繁荣全市科技事业、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起草地方科技法规、规章草案和科技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的有关政策,做好科技管理干部培训;研究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牵头组织、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社会发展和软科学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查,并对立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申报上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监督及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级重点实验室的评审、立项和管理;负责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组建申报及管理;编纂洛阳科技史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