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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市交通运输局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 机关工作制度;2. 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3. 党建工作制度;4. 机关学习制度;5. 财务管理制度;6. 办公用品文印电话会议室管理制度;7. 机要文件印签档案管理制度;8. 车辆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制度;10. 绩效考核和工作督查制度。

  九、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干线公路85%以上,县乡公路75%以上。

  2.管理、养护好国道、省道、县道,指导管理好乡村道路,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全省“好路杯”竞赛中夺取奖杯。

  3.县、乡公路好路率达到70%以上,力争在全省“好路杯”检查中夺取前5名。

  4.在经济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确保客运周转量、货运周转量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经济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情况下,客、货运周转量力争保持全省前列。

  5.保持交通行业安全稳定形势好转局面,在全省同行业中保持较为先进水平。

  6.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达到较为先进水平。

  (二)承诺责任事项

  1.认真为企业为群众办理的实事。

  (1)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全市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2%以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2)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建立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提高运输服务保障水平,保证货畅其流,人便于行;

  (3)完善道路标志标牌;

  (4)按照省厅制定的“八个一”标准完成全市主要通航库区水上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水上通航安全。

  2.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

  局党组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治理公路“三乱”。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监督监察,落实《招标投标法》,落实《行政许可法》,实行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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