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路管理科
参与拟定公路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查报批并监督协调项目的实施;负责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含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程定额及工程验收等);指导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培育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负责编制交通扶贫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扶贫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负责扶贫资金使用监督及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公路管理安全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六)技术安全科
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科技工作,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的科技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参与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负责全市交通系统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生产、技术设备等)的协调和监管工作。
(七)法制科
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法制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组织拟定行业立法规划,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
(九)信访科(首问服务科)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事宜,向局属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接待受理本系统的来信来访事宜,协调处理本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对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或业务办理单位和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进行协调服务;给予办事人员明确的介绍、答疑或指引等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协调相关科室按照有关程序和承诺办结时间进行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导;对当事人反映问题、请办事项的处理结果或意见归档保存。
(十)人事劳动科(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干部管理及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编制
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六、审办事项
危险货物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