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按照《市司法局机关创建“五好党支部”七项制度》的要求,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调查研究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制订安全防范预案,完善安全措施,全面落实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和制度。
(2)定期组织机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确保工作、人员、车辆、物品和重点部位及局办公楼的安全。
(3)对全局的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搞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并督促各个科室落实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局属各科室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4)市司法局局长对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3.认真履行信访稳定责任。
(1)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本系统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2)局领导班子要保持本单位、本系统的稳定,及时排查隐患,认真化解社会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
(3)以人为本,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政治上关心同志们的成长和进步,在工作上营造健康优良、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在生活上给同志们提供方便,用心、用情帮助同志们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
4.认真履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责任。
(1)扎扎实实做好创建工作,努力保持本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建设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廉洁奉公的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管理意识、主动意识,树立正确的理论导向,倡导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服务一流的司法行政队伍。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5)加强硬件建设,创造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
5.认真履行提高效能责任。
(1)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逾期不结,责任追究。
(2)对于市委、市政府的督办事件,有时间要求的,争取按要求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