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加强海南豇豆质量安全监管紧急措施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加强海南豇豆质量安全监管紧急措施的通知
(琼农字〔2010〕40号)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农业局(农委),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海南豇豆质量安全工作,现将《海南省农业厅加强海南豇豆质量安全监管紧急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海南省农业厅加强海南豇豆质量安全监管紧急措施

  一、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豇豆质量安全监管,省农业厅成立了以肖杰厅长为组长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各项工作措施,负责监管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齐动、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机制。省农业厅迅速派出9个督查组分赴三亚、陵水、乐东、万宁、海口、临高、澄迈、定安、东方等9个市县督导检查,督促市县落实整改措施。

  二、集中力量开展禁用农药清查清剿专项整治行动。以陵水、乐东、三亚等豇豆主产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制售使用水胺硫磷等禁用农药为重点对象,整合11个市县农业执法力量,建立由省农业厅牵头,联合工商、公安有关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拉网式的清查清剿,用铁的手腕来治理农资市场,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农药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农资店,确保生产源头安全。设立有偿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和社会力量,投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全面建立严格的准出制度。迅速印发《关于豇豆凭证出岛销售》的通告,在海口秀英码头和南港码头布设检查检测站,24小时值班,对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豇豆一律不准出岛,并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切实加大检测力度,省农业厅拿出200万元专项资金,与市县1:1配套,迅速购置检测设备,整合全省检测力量,确保检测设备、技术人员迅速到位,将豇豆收购点100%纳入检测范围,经检测合格后,由市县农业部门出具统一规范的检测证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