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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榕执综〔2010〕3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2010年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有关指示精神,根据局党组要求,确保节日期间我局平安、和谐,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

  1、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值班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相关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制。

  2、局属各单位、机关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节日期间离开本市探亲、旅游等,应事先以书面形式请示。局属各单位、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党政)应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应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局报备办公室、政治处。

  二、值班工作

  1、严格落实值班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的通讯工具确保24小时畅通,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切实加强值班与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值班接警、应急处置服务工作。

  2、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确保联络畅通,保证应急调度使用,遇有突发事件时,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局相关部门将采取抽查、督查的方式,不定期检查局属各单位带班领导通信畅通及值班工作情况,凡未按要求坚守岗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等值班设备24小时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春节期间有关上级指示和各单位突发事件等重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日带班处室领导,由带班处室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带班局领导请示报告。局属各单位对上级指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落实后及时反馈给当日带班局领导。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严格执行值班日志记录和交接班登记。

  5、春节期间,为保持与各单位的信息畅通,请各单位每天下午17时向局值班室电话汇报当天值班情况。

  三、防火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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