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工业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政办发〔2009〕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工业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绥化市工业经济保增长
促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开展工业经济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活动的要求,为克服金融危机对全市工业经济的影响,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工业经济既定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增长、促发展为重点,认真贯彻省市两级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千方百计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工业总产值完成201亿元,同比增长12%,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95亿元,同比增长12%,利税总额完成27亿元,同比增长10%(各地工业保增长目标附后,完成指标以统计局核定数为准)。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政策,全面实现保增长促发展目标。一是抓好各项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先后出台的扩大内需、振兴产业及减轻企业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不折不扣地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企业,严禁中间截留。二是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县(市、区)政府和重点企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的各类项目,争取得到政策和资金扶持。三是进一步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尤其要落实好国家明令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为企业创造减负增收的保增长环境。
(二)搞好生产要素组织保障,确保重点骨干企业健康运行。一是加强生产运行监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的经济运行监控,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运营态势,准确把握经济运行动态,做好预测、预警、预报及信息反馈工作。同时,对农产品加工、医药、石化、纺织等重点行业和30户重点企业,要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遇到的难点问题,防止出现大的波动。二是加强煤电运等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要积极帮助绥化中盟热电、肇东成福集团等耗能大户做好能源的储运和协调工作,并及时跟踪监测煤炭储运情况,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要用好省出台的政策,帮助绥化清华水泥等用电大户争取享受年新增用电5000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按“南送”电价计算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增盈创造条件。要加强与省经委、哈尔滨铁路局沟通协调,做好工业品和原材料均衡运输,保障重点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输需求,保证原料稳定供应,减轻企业库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