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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到2012年全面完成《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辽政办发〔2009〕100号)确定我市的造林绿化任务,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68%以上的建设目标,现将《丹东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丹东地处国家边境,是全省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不但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保护国家领土安全意义重大。多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加快林业建设步伐,目前丹东有林地面积已占辽宁省首位,林分质量、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我市低质林分还有补植工作要做、城乡绿化的程度不是很高、四旁植树的空间仍然很大,抓住全省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的有利契机,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的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实现林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把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积极落实造林绿化建设的各项措施

  2010-2012年,丹东市绿化任务14.5万亩(非林地造林7万亩),农村路旁植树360万株。任务十分繁重,需各级政府协调好各相关部门认真规划落实,保证全市规划任务的完成。一是各县(市)区要依据《丹东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认真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层层分解指标,抓好实施。二是突出重点,抓好荒山,公路铁路、乡村道路、河道两侧以及村旁、宅旁隙地的绿化。三是各级政府要筹集好1/3的财政补贴资金,作为造林绿化的补贴。四是要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认真落实好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政策,大力吸引社会力量投资造林绿化事业。

  三、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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