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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9〕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渔港、渔船的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只从事渔业生产行为;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建设安全基础设施和改进监管装备,努力提高渔港、渔船管控的科技含量,提高抢险救助能力,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利用2年时间,争取国家支持,规范建设大东沟国家中心渔港,完善配套安全监控设施及渔船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全面组织开展渔港安全治理工作,坚决取缔无监管人、存在安全隐患不能限期整治的渔船停泊点,渔船不得停靠;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三无”渔船,发现一条取缔一条,要从根本上遏制产生“三无”船只的源头,消除这一长期困扰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的重要隐患;建设完善渔业安全通信网络,使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明显减少。

  二、开展专项清理,继续保持对“三无”渔船的严打态势

  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三无”渔船专项清理行动。

  市政府成立“三无”渔船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牛向东副市长为组长,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宋悦景、东港市副市长尤泽军、市合作区管委会副主任杜昆、丹东边防支队副支队长孙怀同为副组长,东港市政府、合作区管委会、市海洋渔业局、丹东边防支队、海警二支队、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丹东海关为成员单位。

  9月20日至2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领导小组下发《通告》,由乡镇政府组织进行一次广泛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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