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厅机关各处(室)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公务员考核结果的通报
厅机关各处(室)、省法律援助中心:
2008年,厅机关各处(室)、省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根据《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厅考核办于12月15日至12月20日,通过大会动员、处长述职、群众评价、民意调查、厅领导评价、分组考核、综合评定等程序,对厅机关各处(室)、省法律援助中心2008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厅党组和厅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5个)
办公室 公证管理处 基层工作处 法制宣传处(依法治省办) 律师管理处。
二、良好单位(10个)
法律援助中心 计划装备处 宣传教育处 司法鉴定管理处
法规教育处 司法考试办 组织干部处 机关党委 监察室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厅机关无一般及较差处室。
三、优秀组织奖(2个)
计划装备处 机关党委。
四、优秀公务员(18人)
五、称职公务员(75人)
六、优秀工勤人员(3名)
七、称职工勤人员(6人)
厅政治(警务)部宣传教育处在全系统开展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中,部署周密,组织得力,“改革创新、勇创一流”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省法律援助中心全力抓好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的法律援助“三秦行”活动在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报道,为我厅争得了荣誉,特提出表扬。
希望受到表彰和表扬的处(室)及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再创佳绩。机关各处(室)和全体工作人员要以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紧紧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理念,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六十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