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审阶段(4月10日-4月15日)。组委会组织有关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专家,对100名“创业之星”候选人进行评审,根据评委评分、公众投票结果(评委评分和公众投票各占50%),在每类候选人中各评选出1名、共计10名“创业之星”,其他“创业之星”候选人授予“创业能手”称号。
(五)审核考察阶段(4月16日-4月20日)。组委会组织评审组成员对评选出的10名“创业之星”进行考察,一经发现参评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或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同一类别中依次递补,重新公示并考察。
(六)颁奖表彰阶段(4月25日)。举行衡阳市“创业之星”颁奖晚会,会上对评选出的10名“创业之星”进行表彰颁奖,会后对“创业能手”进行授牌。
(七)典型推介及完善政策阶段(5月-6月)。各大媒体对评选出的“创业之星”、“创业能手”的先进事迹继续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持续营造浓厚的全民创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创业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打造优越的创业环境。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0年3月 10日-3月20日
2. 报名方式:采取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推荐和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成员单位推荐3名以上候选人,各县市区政府推荐每类“创业之星”候选人各 2名。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将其所推荐报名人员有关资料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创业办。个人自荐人员可直接到市创业办或各县市区创业办报名。一名候选人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的奖项。
3. 报名地点:市创业办(市政府大院630室);
联系人:周玉兰、冷煜;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4-8857006;
电子邮箱:hysqmcy@163.com。
4. 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呈报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1)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可在衡阳党政门户网下载,网址:http://www.hengyang.gov.cn/);
(2)候选人创业事迹材料(用A4幅面纸打印,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材料应包含本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创业事迹);
(3)近期一寸标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