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在扎实推进。一是要制订方案,周密部署。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即制订总成本地区、本部门“三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范围和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结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对于重点执法项目、重大隐患治理项目或重大宣传教育活动,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周密的专项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应急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确保工作万无一失。相关方案要在5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备案。二是要重视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开展“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内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项行动”工作的认识,鼓励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三项行动”的工作中来;同时,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三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市安委办将定期对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落实“三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滞后的地区和单位及时予以提醒,必要的时候要请示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对“三项行动”落实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三项行动”工作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安委办。报送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包括本月本地区或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出动的执法人员数量、打击或查处非法违法企业数,处罚情况,受理和奖励举报的情况,当月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和安全生产执法的经验做法或存在问题。二是安全生产治理情况。包括治理企业数量、发现隐患数量及对所发现隐患的处理情况,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或存在问题等。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好做法存在问题。市安委办将汇总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定期报告省安委办。同时,提请市政府把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作为今年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通报“三项行动”工作情况,并将相关情况2009作为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请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务必定期反馈情况,并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伍强 电话:2155569 传真:215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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