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安办〔2009〕28号)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及省安委办《关于认真落实国办发〔2009〕32号文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粤安办〔2009〕38号)精神,为开展好我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现将《珠海市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珠海市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及省安委办《关于认真落实国办发〔2009〕32号文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粤安办〔2009〕38号)精神,为开展好我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