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9]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各区、经济功能区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办开展的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确保我市经济“保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促民生、定格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各区、经济功能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隐患突出、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在建重大项目工程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安排专人跟踪,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