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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安监管〔2009〕23号)


各科室、支队:

  现将《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08〕16号)、《广东省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学组发〔2009〕13号)精神》和《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珠字〔2009〕3号)的精神,市安全监管局参加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主要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突出实践性要求这个根本,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主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实践第一、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第一,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发展态势,着力破除制约我市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的思想观念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着力研究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重大问题,探索实现安全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

  学习实践活动要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扎实工作,努力取得思想成果、实践成果、惠民成果,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达到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机制更加完善、发展更加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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