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安监管〔2009〕42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市局各科室、支队: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09〕102号)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珠海市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珠纠办发〔2009〕1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09年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9年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安全监管系统的良好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现结合我省安全监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安全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三是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