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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方案》的通知

  三、整合工作
  依托新组建的公司,采取行政推动、市场运作方式,统一整合全省各行政区域及企业有线网络资源。对各市网络资源整合工作主要涉及以下3个方面:
  (一)领导体制
  实行省级主导。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统一负责全省网络整合工作。
  (二)资产和债务处置
  按照资产入股原则,科学评估各地区原有网络资产,通过股份制方式,合并入股到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评估标准。资产评估按照现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进行。
  2.实施评估。选定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审核评估工作,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资产、负债、人员工资等情况,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网络资产审计细则和具体评估办法,对省、市、县(市、区)的网络资产实施公平、公正、科学的资产评估。
  3.清理违规网络资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清理各项违规网络资产。
  4.处置债权债务。各地区原有有线网络公司经评估确认后的债权债务,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准则规定,统一处置债权债务,统一进行核销。省、市、县(市、区)原有的广播电视网络资产债务,原则上在各自的存量收入中扣除,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5.合并入股。坚持省、市、县三级共赢原则,根据财政部门核准的评估结果确定的省、市、县级网络资产净值,按照同股同权原则,统一计入新组建的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地原有有线网络公司按其在新组建公司的股份比例,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分红。
  (三)人员安置
  1.依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加快完成各市原有有线网络公司的转企改制工作,妥善处理和安置各级有线网络公司原有的离退休人员。转制过程中所支付的人员安置成本支出,从各级网络公司的净资产中扣除。
  2.为确保整合过程中的安全播出、正常运营和队伍稳定,对各级有线网络公司在职人员的安排,实行三年过渡期政策。在三年过渡期内,按照工资收入不低于原单位标准的原则,由新组建的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对在职职工实行全员聘任。过渡期结束,公司采取竞聘上岗、优胜劣汰的市场用人机制,员工彻底转变为企业身份,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通过设立企业年金等形式,为人员安置工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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