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卤肉 亚硝酸盐 餐饮单位
备注:此表只作为各县区抽检品种和抽检项目的参考,各县区也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抽检品种和抽检项目。
附件4:
餐饮业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参考)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餐饮行业科学管理,本单位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在取得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合法经营,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保证在食品加工中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切实落实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自律意识,大力提倡诚信兴业活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健全和完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验收记录,保证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四、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剂量进行备案登记。
五、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超范围、不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加工和销售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六、确保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具、工具和容器。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犯,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督部门:(盖章) 承诺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