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兰卫法函〔2009〕31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推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市卫生局制定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卫生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较好的落实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2009年是实施“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市纲要、“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为更好地推进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五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8]130号)精神,对2009年兰州市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
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式、新任务,全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立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卫生改革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工作能力,使各项卫生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
宪法和与职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权利义务观念,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
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
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要了解和掌握《
宪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