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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五)培训工作的现代化和多样化。在传统教育培训模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不断改革完善培训模式,积极研究和解决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新模式。
  五、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对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中从事卫生监督管理或者直接从事卫生监督活动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公共法律知识;卫生监督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卫生监督员文明礼仪、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卫生监督执法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卫生监督执法现场工作程序和要求;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实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文书书写要点、新闻宣传等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知识。
  (三)培训方法和形式。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理念,深化培训理论研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应用研讨式、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培训方法。培训形式以集中培训为主,鼓励上下间学习交流和有计划、有要求、有考核的自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与核心。建设一支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员队伍,是实现卫生监督保障人民健康目标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是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卫生监督员素质的有效手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本地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当地卫生监督员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定期进行总结。
  (二)健全制度,确保质量。按照“适应实际需要、提高培训质量”的培训原则,市、县两级要加强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专业知识的培训,注重提高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做到学以致用。按照卫生部的统一要求,对卫生监督员岗位培训实行学分制,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不得少于30学时,并将参加培训情况记载在卫生监督员管理档案中,作为卫生监督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抓好基础建设,建立培训师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员培训指导工作,在各县推荐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分批建立市级卫生监督员培训专家库,不断加强对各县培训工作的指导。各县可根据本县卫生监督学科建设实际,建立培训人员队伍,并围绕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其他各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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