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我省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豫司办〔2009〕6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能力验证和能力测评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司鉴9号)、《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参加2008年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豫司办〔2008〕9号)的要求,省厅组织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参加了2008年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工作。2008年12月20日,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通报了我省2008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的结果,我省2008年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全部结束。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07年底,我省共有“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237家,根据三年全部通过能力验证的规划,2008年,我省共有90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占总数的39%,参加的项目主要是伤残程度鉴定、笔迹和指印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血液中常见毒物测定、新生儿死亡原因鉴定、DNA亲权鉴定、DNA个体识别。其中,参加伤残程度鉴定的86家,占95.6%,参加笔迹和指印鉴定的5家,占5.6%,参加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的6家,占6.7%,参加血液中常见毒物测定的2家,占2.2%,参加新生儿死亡原因鉴定的2家,占2.2%,参加DNA亲权鉴定的3家,占3.3%,参加DNA个体识别的1家,占1.1%。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通报的我省能力验证的结果,在90家鉴定机构参加的项目110项中,通过74项(含满意48项、通过26项),通过率为67.3%。其中,伤残程度鉴定参验86项,通过56项,通过率59.3%;笔迹和指印鉴定参验5项,通过4项,通过率80%;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参验6项,通过3项,通过率50%;血液中常见毒物参验2项,测定通过1项,通过率50%;新生儿死亡原因鉴定参验2项,通过2项,通过率100%,DNA亲权鉴定参验3项,通过2项,通过率66.7%;DNA个体识别参验1项,通过1项,通过率100%。未通过36项,未通过率22.7%。其中22项未通过,6项未反馈,8项不予评价(见附件)。
2008年是我省首次组织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司法鉴定机构能够积极参加,参验机构、参验项目均居全国第一,且达到较高通过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省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能力和水平,受到了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机构的充分肯定,对取得公检法等办案部门和社会的信任、切实有效的加强自身质量控制、改进和提高司法鉴定水平,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都将起到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司法鉴定机构重视不够。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是司法鉴定机构检验技术水平、保证鉴定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开展国家级、省级资质认证认可的前提,但部分司法鉴定机构没有充分认识能力验证的重要性,对参加能力验证工作没足够重视,半途而废,影响了我省的通过率。一是个别应当参加能力验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如省厅规定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参加2008年度的能力验证,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带好头,但郑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河南中允司法鉴定中心、河南医府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河南泛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河南同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没有组织参加;二是个别参加能力验证的机构不能认真对待能力验证工作,在具体参验过程麻痹大意,未能通过验证;三是部分参验的司法鉴定机构在组织工作中责任不明确、应付思想较重,个别司法鉴定机构尽管报名参加了能力验证,但要么未交费、要么未及时反馈检验结果,影响了全省的通过率。
(二)个别参验人员鉴定过程中分析不规范、不全面。此次能力验证也暴露出了鉴定人员在专业技能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清晰、准确地完成验证过程,反映出在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方面的问题。
(三)个别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方面存在问题。目前各鉴定机构虽然都基本符合《
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的要求,但使用的仪器性能差别较大。有的仪器的精密度、灵敏度不高,设备老化现象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验的准确性,甚至造成检验数据不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司法鉴定机构参加2008年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豫司办〔2008〕9号)的要求,我省确立了三年内完成三大类鉴定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的任务。目前,我省还有142家“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未参加能力验证。为此,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能力验证工作,切实组织好司法鉴定机构按照任务内容及时间要求参加能力验证。2008年度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和通过的鉴定机构,在此予以通报表扬,希望这些单位继续提高鉴定能力和技术水平,保证鉴定意见的准确、权威。这些鉴定机构可以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在公示规定内容的基础上,悬挂通过能力验证的标牌,以彰显其技术能力。2008年度能力验证中未通过、未交费、未反馈、不予评价的司法鉴定机构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全面查找不足和漏洞,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鉴定质量的有效提升。
我省“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今年要全部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009年度能力验证项目和年度常设项目,并且通过率要进一步提高。2008年度参加能力验证却未通过的司法鉴定机构,2009年度必须确保全部通过。各省辖市司法局要明确专人负责,进行跟踪检查,严格督导,并将参验情况及时上报省厅。
附件:2008年度河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成绩表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2008年度河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成绩表
所属
| 单位代码
| 机构名称
| 项目
| 评价
结果
| 笔迹鉴定
成绩
| 指印鉴定
成绩
|
厅
直
| 08BB0051
| 河南诚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DNA亲权鉴定
| 通过
|
|
|
08C0387
| 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
| 伤残程度鉴定
| 不通过
|
|
|
08D0072
| 笔迹和指印鉴定
|
| 满意
| 满意
|
08C0573
| 河南检苑司法鉴定中心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08D0108
| 笔迹和指印鉴定
|
| 通过
| 满意
|
08AA0025
| 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血液中常见毒物测定
| 满意
|
|
|
08BA0031
| DNA个体识别
| 满意
|
|
|
08BB0045
| DNA亲权鉴定
| 满意
|
|
|
08C0390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437
| 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P0093
| 新生儿死亡原因鉴定
| 通过
|
|
|
08BB0050
| 河南事缘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 DNA亲权鉴定
| 不通过
|
|
|
08C0568
| 河南王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432
| 河南唯实司法鉴定中心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571
| 河南豫天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638
| 河南正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郑州
| 08C0111
| 郑州陇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不予评价
|
|
|
开
封
| 08C0532
| 开封大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08C0290
| 开封京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洛
阳
| 08AB0076
| 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
| 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
| 不通过
|
|
|
08C0655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08D0122
| 笔迹和指印鉴定
|
| 不通过
| 满意
|
08C0318
| 洛阳白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553
| 洛阳大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08C0132
| 洛阳济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367
| 洛阳君山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不予评价
|
|
|
08C0450
| 洛阳陇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08C0393
| 洛阳万事达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283
| 洛阳信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624
| 洛阳铸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漯
河
| 08C0455
| 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08C0215
| 漯河宏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601
| 漯河科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未反馈
|
|
|
08C0650
| 漯河松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不通过
|
|
|
08C0434
| 漯河天鸿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258
| 漯河文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通过
|
|
|
08C0382
| 漯河祥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不通过
|
|
|
南
阳
| 08C0350
| 南阳古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
08C0298
| 南阳理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伤残程度鉴定
| 满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