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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2010版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乙方于    日至    日【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为乙方出售位于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确认出售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权属证明为      ,号码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   】。
  3.建筑时间:      (以         为准)。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5.拟售价格:(  币)¥    元(大写:  亿 
              元)以上。
  6.同意买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
  7.同意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与买方协商】。
  8.交楼状况及时间:                
  9.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    日前解除。
  10.可能影响本房屋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的真实性并应现场察看该 房地产。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3.甲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有关的事实或 者提供虚假情况。
  4.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5.买方同意购买该房地产的条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6.如乙方非独家委托甲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甲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并书面通知甲方的,本合同解除,甲方应当撤下甲方在网上(指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下同)登记的本合同及房地产信息。
  7.其他: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提供该房地产的权属资料及业主主体资格资料,以供甲方核对。乙方保证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属实,出售意愿表达真实。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 必要的协助。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 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如乙方非独家委托甲方出售该房地产后,自行与非甲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交易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5.其他:                     
  第四条 中介服务费给付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促成乙方与买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为【(  币)¥    元(大写:  亿                元)】【房屋交易价格的  %】【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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