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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2010版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第十七条 送达约定
  本合同首页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否则一经发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份,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份。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当事人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丙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盖章):
  经纪人(签章):
  日期:

  附件2: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      制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说明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穗房中介合字   号

  甲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资质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         
  备案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经纪人:    ;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卖方):                     ;【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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