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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一)着力提高县域经济整体水平。对县域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农村发展空间、人力资源、资源原料等优势,促进城市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城市企业向农村扩散,城市各类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继续实施“双30”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突出抓好小城镇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集聚辐射能力,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把培植特色镇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着力扶持96个国家重点镇和252个省级中心镇建设,使之成为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三)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科学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发展新路子。按照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积极推进村庄合并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2010年全省城中村和城边村要基本实现社区化管理和服务;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和工矿区驻地村要全面推开;其他村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年内全省农村社区化管理和服务覆盖率达到 50%。
  (四)加快城镇化制度建设。把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特别要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问题。推进扩权强镇试点,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
  七、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落实“抓书记、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基层党建创新“县委书记项目”。巩固扩大农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发展持续上水平、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强城乡党建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农村社区党建新模式,创新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推行城乡联建、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党组织,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帮助农村培养人才。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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