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批准设立珠海新粤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299号)
陈志伟、唐娟、朱飞霏: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珠海新粤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材料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珠海新粤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珠海新粤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万元。其中陈志伟出资42万元,出资比例为70%;唐娟出资9万元,出资比例为15%;朱飞霏出资9万元,出资比例为15%。
三、核准珠海新粤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珠海新粤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香洲科技工业区2372号28栋之二首层。
五、核准珠海新粤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陈志伟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