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增加代理险种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332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申报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的请示》(兴银粤请[2009]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增加代理险种(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此复
附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已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增加代理险种一览表
代申报单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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