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升级工程,鼓励支持国内外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稼接和改造区内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形成具有当地优势的产业集群。巩固提升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培育和发展“企业+基地+中介组织 +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扶持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支持龙头企业自建基地,对支柱型龙头企业在资金、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加快推进品牌战略,支持具有宁夏原产地和品质优势的名牌产品,重点打造“清真”、 “绿色”、“有机”品牌。尽快培育5家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10家过5亿元、50家过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产业群。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 52%以上。
(四)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加快研发推广一批用于马铃薯、枸杞、葡萄、苹果、红枣、设施温棚等农用机械。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扶持发展一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服务公司,逐步形成配套齐全、服务有力、运行规范的农机服务组织,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达到54%以上。
(五)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深入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围绕项目建设和特色优势产业选商、招商,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引导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的企业与县域农副产品加工业联合,建基地、扩规模、活市场、创品牌。支持建设出口基地。加强国际农业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吸引外资投向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农业资源开发,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对引资数量大、发展产业快、带动能力强、农民收入增幅高的市、县(区)给予奖励。
三、加强现代农业支撑体系建设
(一)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加快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实施“5183”农业科技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加快农业推广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的优势,开展产学研联盟,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继续开展科特派创业行动,推广“企业+科技人员+农户”的科技服务模式。高起点、高标准创建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力争5-7个列入国家级示范园区。鼓励经营大户、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参与园区建设。抓好20个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县。建成10个5万亩以上的设施农业产业大县。依托“三农”呼叫中心和农业科技110及农业公共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推进农村科技信息服务进村入园到户。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建立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