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村内至少建设一个休闲公园或园林小品,利于群众娱乐、休憩、健身活动;绿化树种以冠幅大、遮荫好的高大乔木为主,适当配置花灌草,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三)树种选择
树种选择要坚持以本地树种为主。
1.乔木树种。可选择杨、柳、榆、槐、苦楝、油松、侧柏、栾树、火炬、白蜡、泡桐、苹果、梨、桃、核桃、柿子、枣、板栗、山楂等,适当栽植法桐、千头椿、银杏、青桐、白玉兰、紫玉兰等树种。
2.花灌木。可选择木槿、紫薇、紫荆、海棠、紫叶李、黄杨、女贞、小檗等。
3.攀缘植物。可选择蔷薇、爬山虎、紫藤、凌霄,特别是葡萄、金银花、丝瓜、豆角、瓜蒌等。
4.地被植物。可选择蔬菜类植物,尽量减少种草面积。
五、保障措施
(一)转变绿化理念,实现科学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绿化理念,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根本原则,以“林荫型、景观型、休闲型”为绿化方向,大力推广以高大乔木为主,花灌草合理搭配,配有休闲活动设施的绿化模式,构建绿量充足、布局合理、经济适用的新居民生态系统。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印发资料,出墙报、挂横幅、贴标语和组织现场参观、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绿化理念的宣传力度,普及绿化知识,逐渐转变绿化观念,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新民居示范村绿化的积极性。
(二)健全筹资机制,确保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筹资机制,实行多渠道投入。一是充分发挥农户、村集体的主体作用,通过认种认养、门前承包等多种形式,落实林权树权和收益权,调动乡村居民和乡村集体的绿化积极性。二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支持,把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列入各级财政专项扶持项目。三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结合现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统筹考虑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并向示范村倾斜。四是积极创新融资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广泛吸收社会资金,保证绿化进程。
(三)统筹城乡安排,科学规划设计
各级绿化部门及林业部门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地理条件,有针对性地做好新民居示范村绿化规划。做到绿化规划设计与村庄基础建设规划同步进行,统筹安排绿化用地,力求村庄总体布局协调。按照建设和完善以乔木为主体的生态保护体系的要求,做到既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又讲究布局合理、系统完整、总体协调。规划要立足本地实际,科学确定目标,一步规划到位,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