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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局关于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实施意见

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局关于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局,扩权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局:

  为认真落实省委七届四次会议、全省新农村建设观摩交流暨新民居千村示范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新民居建设,加快改变我省乡村面貌,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冀办发[2010]4号)和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指导各地搞好新民居示范村绿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绿化理念,以“林荫型、景观型、休闲型”为主要模式,大力推广“乔为主、灌搭配、花点缀、草为被、文体荟、人能进、有座位、多占天、少占地”的绿化方式,实现以绿化促美化、以绿化促文明、以绿化促致富,推进广大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

  把改善村庄的生态环境作为首要目标,以提高绿量为切入点,按照“乔为主、灌搭配、花点缀、草为被”的要求,建设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村庄绿化体系。

  (二)坚持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村庄的地理位置和建设规划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综合考虑人文景观、民风民俗等因素,突出地方特色。

  (三)坚持科学规划

  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村庄绿化总体目标,分解明确任务,突出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村庄绿化规划要力求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与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

  (四)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

  采用合理的绿化布局和灵活多样的绿化形式,充分利用村庄现有的绿化成果,避免“毁绿造绿”现象,在加快村庄绿化的同时,加强对村庄森林资源、古树名木和绿化成果的保护,做到发展与保护并重、改造提升与新建扩建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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