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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

  分管领导:袁秀和、韩建亭。
  以上工作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八、改善市区公用服务设施
  (一)提高中心城区供水能力和饮水质量。
  1.对芦家河扬水站实施改造,新增年供水能力2000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分管领导:韩建亭。
  2.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维修,改善供水质量。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供水总公司。
  分管领导:翟长生。
  (二)实施市区供热管网三期项目。
  1.建设岔河以东、东风路以南供热管网。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热力公司。
  2.建设德城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供热支管网。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德城区政府、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热力公司。
  分管领导:翟长生。
  (三)建设改造燃气设施。建设德州中燃第二座加气站、中燃公司湖滨南路营业中心、铺设高压调峰管道,并对东门站调压设备进行改造。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德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分管领导:翟长生。
  以上工作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九、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一)在市公安局指挥调度中心新建指挥调度平台,提高快速调度、应急处置、协同作战能力。
  (二)建设公安图像信息综合应用中心,为指挥调度、侦查破案、治安防范、网上监督提供便利。
  (三)在城区主要街道、繁华路段、广场、车站、案件多发区域等增加视频监控安装数量,实现视频管理。
  (四)应用大情报、现代信息技术和打防控平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刑事发案总量稳中趋降,降幅不低于3%;加大以命案为重点的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侦破工作,“命案侦破”保持在90%以上;有效遏制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势头,可防性案件总量同比下降,降幅不低于3%。
  以上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上工作分管领导:李保海。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11处,铺设主管道800公里,支管道1200公里,入户管道1800公里,配套降氟设备3台套,新解决440个村庄、22万人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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