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理六类问题
1、漠视群众问题。司法人民性意识淡漠,部署工作和司法办案只图法院和法官的方便,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落实;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乱收费、乱摊派、乱提成,与民争利。
2、机械司法问题。司法能动性意识模糊,习惯于坐堂问案,照法条办案,只重法律效果,不重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热衷于一判了之,不愿做、不会做息诉服判工作,对调解工作态度不积极、效果不明显。
3、司法不廉问题。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以案谋私,吃请送礼;与律师、中介机构等有不正常交往,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道德的活动。
4、作风漂浮问题。求真务实精神缺乏,工作决策脱离实际,作表面文章,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对党组和上级法院的决策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甚至弄虚作假;好人主义盛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办案质量不高,超审(执)限严重,裁判文书制作低劣;滥用司法职权,违规使用强制措施;违反司法礼仪,在法庭上着装不规范、语言不文明、举止不得体;纪律松散,随意迟到、早退、旷工等。
5、追名逐利问题。人生观价值观错位,热点部门“钻着进”、艰苦部门“躲着走”;在选拔晋升中,不重实绩重选票,不重能力重关系,不重学习重应酬,拉拉扯扯,投机钻营,跑官要官。
6、奢侈浪费问题。艰苦奋斗精神退化,在物质装备、生活标准上追求奢华,竞相攀比,超标准接待,用公款进行高消费活动。
三、方法步骤
活动为期一年,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验收三个步骤。
(一)学习动员
1、动员部署。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精心部署。
2、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座谈交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要求做到“六个一”:即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高决策和制度执行力讲一堂课;各级法院党组、各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开展一次提高决策和制度执行力“大家谈”活动;面向服务对象听取一次意见;领导干部以普通群众身份体验一次司法服务;组织一次对规章制度掌握程度的考试。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