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0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6号)
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0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八日
西安市2010年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陕西考察结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将2010年西安市春节期间节日氛围营造工作总体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文化景区的气氛营造
范围:钟鼓楼景区、曲江文化景区、小雁塔景区、城墙景区、碑林、骊山景区、秦岭野生动物园、兴庆公园、革命公园、莲湖公园等市内各主要城市公园。
装饰内容与形式:在景区和公园入口张贴春联、悬挂灯笼、设置桁架、搭设彩门;利用电子显示屏打出新春祝福、播放西安宣传片或者景区宣传片;利用景区和公园的音响系统播放喜庆音乐等;在景区和公园内设置装饰画面、内部道路悬挂横幅、中国结、红灯笼等具有中国文化元素的装饰;对景区和公园内树木用LED灯点亮装饰。
责任单位:市文物局、市旅游局、市市容园林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西旅集团。
二、主要商业街区的气氛营造
范围:大唐不夜城、东西南北四条大街、解放路、小寨、高新区科技路、康复路、大唐西市、土门等城区内各主要商业街区。
装饰内容与形式:沿街树木全部用LED灯饰点亮;路灯灯杆旗下悬挂红灯笼、中国结等节日装饰;沿街商户张贴对联、悬挂灯笼,并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主要商业建筑的景观灯照明灯等夜景照明装置春节期间一律通宵点亮;沿街电子显示屏都要播放新春画面,打出新春祝福语。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园林局、市交警支队、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的气氛营造
范围:大雁塔广场、高科广场、新城广场、张家堡广场、南门广场等城市广场、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