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关于成立宁波市人口计生委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为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件》、《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和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有关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妥善、有效地解决新形势下的信访问题,决定成立宁波市人口计生委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处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政法处,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处主要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信访干部担任。市人口计生委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姚秀泉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