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10〕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昌市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南昌市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方案
液化石油气具有有毒易燃易爆特性。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可能对液化石油气容器和管道橡胶密封圈造成腐蚀,导致气体泄漏,造成安全隐患。为整顿和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秩序,保证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和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
产品质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
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构建和谐平安南昌的要求,认真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秩序,推动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总体要求:加强部门合作,形成整治合力,坚持依法整治,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城乡结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秩序,保证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
二、整治目的
通过联合执法整治,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秩序,建立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消除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家富(市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