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举办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甘农机函〔2009〕7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局(站):
为适应各地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需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2009年工作安排,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拟于7月至10月间分别在青海、吉林、云南和山西举办四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为做好相关报名组织及培训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理论,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规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
2、考评员的职责、任务及管理要求,农机行业的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的开发要求与解读、宣贯,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评技术等;
3、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发展情况,以及各地取得的工作经验介绍。
二、参加人员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等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考评员需具备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以上资格;
2、高级考评员需具备一级职业资格或者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青海培训班计划7月下旬在西宁举办,吉林培训班计划8月中旬举办,云南培训班计划9月份在昆明举办,山西培训班计划10月中旬在平遥举办。每期培训时间4天,适量收取会务、培训、考试和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学员自理。各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登录中国农机化信息网“行政通知”栏目详查(网址:www.amic.agri.gov.cn)。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培训班时间、地点安排,按照每个县配备1-3名考评员的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尽早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填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于5月底前,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到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以便联系有关事宜。
2、请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填写《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并准备2张1寸免冠照片和1份身份证复印件,报到时交会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