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设立重庆法华生力酒业有限公司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93号)
重庆法华生力酒业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法华生力酒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ongqing FaHuaShengLi Wine Limited Company,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9号15-8号;公司类型为:外资企业。
公司投资者为:TAN KLEBER(法国籍,护照号:08CC48074);BOUNTHIEME OLIVIER(法国籍,护照号:04DE72442)。
公司经营年限为:4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三、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为:进口、批发销售白酒、红酒,采购上述产品出口。
四、同意公司投资总额为:54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38万元人民币。其中,TAN KLEBER出资19万元人民币等值欧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BOUNTHIEME OLIVIER出资19万元人民币等值欧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投资者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各自认缴的全部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