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保增长成绩突出单位和贡献突出企业的通报
(市政发〔2010〕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工业经济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了促进工业保增长的15条措施和12条意见,全市各区县、“两区两基地”和工业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业保增长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开拓进取,迎难而上,遏制了工业经济下滑的局面,实现了工业保增长的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各单位和全市工业企业继续做好工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确保完成2010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根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09〕2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09年工业增加值指标完成较好、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较多且贡献较大的17个单位,以及工业总产值增速较快、总量较大的20户工业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受表彰的工业企业可给每位职工增发一个月工资作为奖励(凡省政府表彰奖励过的不再重复奖励)。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企业,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抢抓机遇,克服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1.受表彰的单位名单(17个)
2.受表彰的工业企业名单(20户)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受表彰的单位名单(17个)
一、优秀单位(10个)
高陵县政府、长安区政府、灞桥区政府、临潼区政府、未央区政府、阎良区政府、户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航天基地管委会。
二、先进单位(7个)
莲湖区政府、雁塔区政府、新城区政府 、碑林区政府、蓝田县政府、周至县政府、航空基地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