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园区建设,打造功能完善的产业承接平台
各开发园区要根据示范区产业布局,加快扩区扩容和转型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和能源、环保、物流、通关等公共配套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集聚,努力实现园区项目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区域制约,跨江发展,南北联动。适时启动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建设。加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龙头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探索合作共建模式,建立互利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合肥、芜湖、安庆等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各县城及重点镇建设,逐步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中小城市和重点城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四、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示范区发展的支撑能力
加快皖江城市带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构建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铁路建设步伐,完善外通内畅的公路网络,建设通江达海的内河运输体系。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加快与长三角地区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用建设等领域的对接。加强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园区,引进、培育骨干物流企业,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提高供电、供水、供气能力,加强水利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水资源保障。
五、加大引资力度,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紧紧把握国内外产业发展和转移大趋势,大力宣传示范区的比较优势,围绕产业承接重点,认真谋划重大招商项目,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和集群式发展。加强与沪苏浙的横向联合,搭建合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进一步加强面向珠三角、环渤海、海峡西岸和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引资和市场开拓。进一步密切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吸引中西部的企业在示范区落户发展。扩大与欧美、日韩、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着力引进世界500强等知名企业,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六、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积极争取央投资,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壮大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各银行要优先满足示范区建设的贷款需求,对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组织银团贷款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政府举办的担保公司可优先给予贷款担保支持;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可给予贴息贷款支持。积极引进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鼓励其在示范区增设分支机构或网点。建设合肥区域性金融中心,完善跨省金融结算。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提高担保能力,增加信贷投入。支持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建立示范区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放宽限制,降低门槛,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投入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