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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内党办发电〔2010〕5号 2010年2月5日)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去年入冬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接连遭受暴风雪寒潮袭击,部分地区降雪量和气温都达到几十年一遇的极值,致使农牧业生产、农牧业基础设施和群众的财产都遭受较大的损失,部分公路和铁路遭受雪阻,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面临很大的困难。灾情发生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回良玉副总理亲临抗灾一线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我区抗灾救灾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分赴灾区,指挥各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各受灾地区的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各项措施,推动了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前,正处于抗灾救灾工作的关键时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夺取抗灾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抗灾救灾工作的领导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指示,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寒潮冰雪造成的危害,充分估计防灾抗灾减灾任务的艰巨性,紧急动员起来,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科学防控,强化措施。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抗灾救灾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靠前指挥、措施到位,切实把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抗灾救灾工作力度,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各受灾地区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彻落实到抗灾救灾各项工作中去,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吃饭、取暖、就医等需要,做到不让一户缺粮、受冻。当前,要安排好灾区群众春节期间的生活,确保受灾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要及早谋划春荒期间的救助工作,提前搞好资金和物资的筹措,帮助灾区群众安度春荒。要加强对灾区农牧民的组织动员,把增加群众的非农非牧收入作为当前抗灾自救的重要措施。
  三、积极开展对农牧业生产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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