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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和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三、检查考核方式
  对单元网格的考核主要采取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区执法局、大队和执法中队网格化管理情况的考核,按照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排名方式
  (一)考核评分方法
  检查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方式,将检查考核内容细化,每项规定相应分值。
  1、单位网格考核评分方法为:一级路段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分值进行评分;二级路段按照考核标准分值的60%进行考核评分;三级路段按照考核标准分值的30%进行考核评分。
  2、执法中队月考核评分方法为: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静态交通执法管理工作和落实城管110信息指挥中心工作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执法中队网格化日常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中队所属网格平均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得分的10%之和。
  3、区城管执法部门、执法大队月考核评分方法为:网格化日常管理工作、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静态交通执法管理工作和落实城管110信息指挥中心工作检查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区城管执法部门、大队网格化管理考核分值比例为:所属执法中队网格化管理考核得分的90%与队伍管理、工作创新、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得分的10%之和。
  4、区城管执法部门、大队和执法中队年度考核评分方法:由月考核得分平均产生。
  (二)考核排名及等次评定
  检查考核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划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新增违法建设制止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执法中队在月底检查考核排名中,不得进入前五名,单元网格检查排名当月不得进入前三十名。
  五、奖惩
  (一)网格化管理工作奖惩
  1、每月对网格化管理工作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执法中队和单元网格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年年底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综合成绩排名前五名的执法中队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每年年底对平均月考核分值达到良好以上等次的区城管执法部门、大队予以通报表彰。其中,对每月平均分值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单位,奖励20000元;达到90分-94分的单位,奖励10000元;对平均月考核分值达到良好的单位奖励5000元;对平均月考核分值合格的单位不奖不惩;对平均月考核分值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惩处10000元。
  3、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大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单位及其党政“一把手”进行奖惩。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大队长向市城管执法部门缴纳年度工作保证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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