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2009年度省级林木良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字[2009]99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造林绿化质量,加快林木良种化进程,认真贯彻落实《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规范林木品种推广程序,增加我省林木良种数量,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拟于今年适当时候召开2009年度林木良种审定会议。现将省级林木良种审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按科学选育程序,加快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价值的品种或转基因品种,以及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树种,都可向省级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申报者要认真填写《甘肃省林木良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并附以下材料:
(一)选育报告 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引种)过程,区域(引种)实验规模,主要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育栽培技术要点和适应种植范围等。
(二)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实验林照片。
(三)经济林品种须附品质鉴定材料复印件;特用林须附材质鉴定材料复印件。
(四)选育者与申报者非同一单位(或人)的,应附委托书或授权协议。
(五)对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具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向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提出审定申请。
三、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木良种审定工作,从保证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和争取良种补贴的目的出发,认真组织,积极宣传,严格把关,切实做好2009年度林木良种审定的申报工作。
四、申报者于2009年5月中旬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5份(附电子版)报送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肃省林木良种审定申请书》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1
甘肃省林木良种审定申请书